可否。他只是掀起眼皮淡淡看了看沈乐,又看向明凇那张快笑烂了的脸,若有所思,但终究没有说什么。
一切似乎尘埃落定,今日元桢兴致不高,草草喝了几杯酒便说要回元家。
明凇找人来把元桢送走后,沈乐也换下了那身纱衣,拿回了自己的衣服。
明凇牵着沈乐的手,边走出蓝色,边打着电话:“喂,陈叔。派几个人来蓝色363收尸。”“嗯,今天不知道是哪个不长眼的给元桢送了几个陪酒雄子,你查查怎么回事。”
明凇顿了顿,阴冷地说“我要知道是谁这么想死。”
沈乐轻哼一声,被突然的手劲捏的有点痛。明凇拿开电话,“捏痛你了?”他揉了揉沈乐纤细的手腕,又用嘴唇细吻着那片肌肤,“呼呼,痛痛飞走。”
话筒里传来疑惑的声音,“少爷...?”似乎不明白怎么突然没了声。
明凇继续说:“你知道的,元桢那狗脾气,死的差不多了。我已经叫那儿的经理守在门口了,派点人去打点打点,做干净些。”
“嘟嘟——”陈叔听着盲音,心情复杂,他没听错吧?少爷竟然用那么温柔的语气哄人,那虫到底是何方神圣。要不要报告给堰少?
晚上的夜风正好,徐徐扑在面上,十分温柔。蓝色挨着一片湖,一眼望去是波光粼粼的湖水。
旁边是一条街的酒吧,那里是有钱有势的雌虫们平时最爱去的消遣场所,里面充斥着吵闹的摇滚乐,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明凇牵着沈乐散步,向停车场走去。在路灯下,沈乐突然停住了,明凇站在阴影里奇怪地偏头,温和的问:“累了么?”
沈乐摇摇头,他摊开洁白的手掌。明凇不知其意,也学着张开手掌。
只见沈乐从包包里摸索一阵,片刻后,明凇手心上静静躺着一颗薄荷糖。别别扭扭地小声说道:“我叫沈乐....”
他不知道为什么明凇会选择保他,在那时明明可以置身事外的,而且...态度变了。
但是他应该表达谢意,毕竟因为明凇他在这虫族世界成功的存活了一晚,未来利用明凇或许可以获得不少方便,离回到地球又能更近一步,一想到未来的无数艰辛和恶心的虫子,沈乐头皮一麻,险些又要落下泪来。
明凇一怔,转念间便想通了其中关节,只觉得手心里糖过分炙热,心里泛起丝丝甜意,但他刻意地忽略了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