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不会玩梗,不会演戏,可一说起音乐就如数家珍,一写起歌就陷入了一个痴迷的状态。
他有了感觉,就会随时随地开始写歌。他有时会随随便便在本子上撕一页纸,拿一支笔,很随意地盘腿坐在主卧的床上开始写歌,午后温暖的阳光洒在他身上,他周身被黄色的光晕包裹住了,他咬着笔头,轻轻皱着眉头,白色的居家T恤在他瘦削的身上显得有些过大了,领口露出了形状漂亮的锁骨,但他自己浑然不觉。
我情不自禁在心里感慨一句:真的很有少年感。
那个场景其实特别温馨美好,像是天使误打误撞闯入人间,但是谭谅给人一种很脆弱的美感,好像这种美好随时都有可能消失不见。
付远书走过去,把可怜的笔头从他牙尖解救出来,“别咬了,不干净。”然后又顺手把他的领子往上拉了拉。
谭谅微微回过神来,轻皱的眉头松开,勾起一个很好看的笑,然后凑上前去抓着付远书的衣襟,轻轻吻了一下付远书的侧脸。
每到周末的时候,我父母都会提前回家,邀请谭谅和付远书来我家吃饭,谭谅一开始还特别拘谨来着,后来来的次数多了,就慢慢的熟了。谭谅很喜欢我母亲做的菜,每次来我家吃饭都会比平常吃的多一点。
我父母周六周日也会去新房子那里忙碌,有时候还会去外地找材料或者买东西,所以我周六周日干脆也呆在隔壁。
不过经过付远书的补习,我唯一偏科的物理也迅速提升了上来,我其他科成绩都算不错,初二上半学期的期末考到了全市前一百名,从那以后每周六都会去学校参加集训,也算是给付远书和谭谅留些私人空间。
周日的时候我也呆在隔壁,上午跟着谭谅学乐器或者唱歌,等到了下午,付远书和谭谅会带着我出去逛逛,有的时候去逛旧货市场,付远书总是爱去那淘旧书,或者一些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有的时候也会去公园里面走走,谭谅喜欢在湖边散步,遇到了唱戏或者唱合唱的老头老太太们,他也会跟着唱两嗓子,博得阵阵喝彩。
等到傍晚,我们披着一身金灿灿的阳光一起回家,他们走在前面,我坠在后面一点跟着,我并不希望破坏他们的氛围,我喜欢看他们两个并肩走在一起的样子。
谭谅跟付远书说话的时候,付远书都会微微倾身,这时候谭谅就会微微凑近付远书一点,可能是他说了什么好玩的事情逗付远书开心,讲完之后就会微微仰头笑着看付远书,付远书回视的眼神极尽温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