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4/5)

牙刷如果能通过眼睛,刺穿它的大脑,我就赢了。

可惜没有,它一边嚎叫,一边疯狂甩头,我死死地抱住它的脖子,不让它把我甩下来。

人类能站在生物金字塔顶端,靠的是发达的大脑和灵活的双手,那是普通野兽远不及人类的地方。

摸到它脖子上的项圈,使我有地方着力,抓住项圈,腾出一只手握住刺进它眼睛里的牙刷,用尽吃奶的力气往里又捅又搅。

不知道过了多久,恶战结束,我才发现腿上被它留下了深可见骨的抓痕,其他擦伤碰伤都算是小伤。

肾上腺素的效果减退,剧痛袭来,我没有力气把牙刷从狗的眼睛里拔|出来,那支牙刷几乎全部刺进去了。仿佛灵魂已经不在,我拖着腿,无望地往前走,往前走。

走一步,爬三步,我昏死过去。

当我醒来,伤口被包扎处理过了,我躺在床上。

照看我的女仆通知了庄园的主人,那个男人抚摸我的头发,说很欣赏我,就像他不久前抚摸我的身体,说我是个可爱的女孩一样。他将一把餐刀交给我,叫我快点好起来,叫我抓紧时间熟悉这个玩具,下次他想要在适合观影的地方看我和猛兽来个你死我活。

之前握牙刷太用力,我的手也受伤了,裹着纱布,握不住餐刀,一个可笑的武器。

这是我第一次无比真实地想要杀人,我想把刀捅进这个男人的眼睛里,捅烂他的大脑。

养伤的日子是我来这个世界后,身体过得最舒适的一段时间,那个男人也从不出现,简直完美。

伤好得差不多的时候,虽然没人看管,我知道我恐怕还是逃不掉,我决定直接去杀那个男人。

他应该想不到一个柔弱普通的6岁小女孩,居然不逃跑,敢杀到他头上来。

毕竟我杀狗是被动自卫,和主动杀人是两码事。他虐待女孩的手段,他给予我们的恐怖,足够令我们害怕得不敢反抗他,最多只敢逃跑。而逃跑,也是恐惧使然,称不上勇气。

我要让他后悔把武器交到我手里,即使是一个可笑的武器。

通往他房间的道路,我很熟悉。如他所愿,那条路成为我们心中最大的恐怖,当我走在那条路上,双腿和双手都在发抖,牙齿打颤,我忍不住回想那些被他折磨的不听话的女孩。

被野兽撕碎,恐怕也比被他亲手折磨死来得痛快。

呼吸过量,我停下来,捂住发疼的胸口,把颤抖不止的身体靠在墙壁上,寻求坚实的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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