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精斑的痕迹(2/3)
胳膊上的触手缠的更紧了,可能是由于我正在快速的行走所以还没有缠到别的部位。我避免同侧的腿和另一只手与它接触,撑着这重量又加快了步伐。
傍晚的一点凉风吹到我溅到海水尚未干的汗衫上,终于让我清醒的思考现状。身为一个30多岁的男性,一个有正常性经验的男性,我合理认为触手的行为不正常。
四周的房子都是联排的复式公寓,在战后建的。
幸好最糟糕的还会发生,不然我可真的没法在这座城市里生活了,我苦笑的想。
前段时间我是动了把它卖掉的心的,因为我不是说了,想到乡下过完我余下的人生。可是我实在是个太恋旧的人,没办法就这么轻易的将过去割舍掉,于是我现在拿出钥匙打开了房门。
好在是,天快黑了。
驾驶员脸上的表情更怪异了,我只好低着头尽量快的离开船。我当然知道哪个正常人会把这种有威胁的怪物带回去还说要烤来吃了,但我实在是不想再节外生枝了。哪怕我不信教,也要说上一句“上帝!让我先好好的回家吧!”
说是独栋别墅,其实并不大,两个小层加一个阁楼,一楼就只有餐厅客厅和厨房。采光也并不好,阳光大多都被政府后来建的公寓楼挡住了。所以房门后一如是既往的晦暗,可我却长长呼了口气,使着剩下的一点力气把触手拖到厨房。
“你马上就要被我处理了,畜牲。”我使命扒着贴在我前胸后背和大腿上的软
我敢说,我想回家的心从来没那么迫切,从码头到我所住的小区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路,又没有方便的代步工具,我只能一路上接受来往的行人对我投来的怪异的眼光。哪怕我从前经历过的狼狈时刻并不在少数,但那时大家都一样,现在看着街上衣衫整洁的人们,第一次那么想回到往常在街上浑浑噩噩的样子。
我现在住在离运河不远的独栋小别墅。这是我爸妈留给我的,很幸运,经历了战火依然完好无损,仅仅增加了一点灰尘,就像我。
但最后由于我没有办法现在就把这团东西从身上拔下来,或许还有一点社会公德心?我选择就这么带着它回家。
一大团触手,瞧着它不知道怎么办。无论出于心理或生理,我都不想再碰它一下,但我若不处理,老塞姆也不会就这么放我离开,这可是个怪物!我只好又快步走回去,拎起几根触手,想把它扔到河里——又是那种冰冷粘腻的感觉!我拎起的几根触手又缠上了我的胳膊,我根本没法把它扔掉。我只好一转步伐,就那么半拖半拉的带着怪物做势要离开。老塞姆瞧着我,我尴尬的笑笑:“回去烤了这怪物,以报今日之仇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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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誓,我认真的想过要不要把这团东西扔在街上的某个角落。
它的意图、它特别关照的部位……像前戏。
一样的格格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