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陈行珠是其中之一,挤开所有人群,把水和一张便签塞进他手里,“沈同学你好,我是陈行珠,人行道的行,珍珠的珠。记得给我打电话哦。”
那张便签不知道被他扔到哪里去了,陈行珠蹲点在他回寝室的路上,又做了一遍自我介绍,硬生生地闯进他的世界。
陈行珠是个很闹腾的人,不肯安安静静在图书馆坐一上午,经常趴着睡觉。沈追记得那个夏天的傍晚,霞光万顷,金黄的光洒在她的侧脸。
可能是光线刺眼,陈行珠慢慢睁开眼,杏眼望着他,“沈追,你当我男朋友好不好。”
他们的七周年纪念日过得并不算顺利。某种程度上说,陈行珠是个情感需求量很大的人,需要对方立刻回复她的消息,需要随时随地知道他在做什么。
她倒豆子一样地说工作上碰到的各种事情,沈追只是看着她笑,给她调蘸料、换碗筷。
“我不吃蒜的,老公你忘了吗?”工作之后,陈行珠固执地要用这个称呼,她说这样叫着叫着就会成真了。
沈追每次都说:“会成真的,等我过了实习期,就和你一起搬出来住。”
“忘了。”沈追抱歉地摸她的脑袋,心里想,应该是画画爱的口味。
饭吃到最后,陈行珠和他大吵了一架,准确地说,是她单方面的宣泄。具体因为什么、从那句话开始,沈追已经忘记了,只记得行珠泪眼盈盈,问他:“你真的爱我吗?你有没有爱我爱到想要告诉所有人?有没有爱我爱到过可以去死的地步?”
她拿着包站起来,“你没有,沈追,你从来没有。”
他平静地像一滩死海,虽然他们拥抱、亲吻,成为了最亲密的人,但陈行珠感觉自己从来没有感受过他的情绪。
后来沈追才知道,有人声势浩大地在公司楼下表白,引得cbd里下班的白领纷纷侧目。陈行珠就在一片或惊讶或羡慕的目光中成为焦点,尽管她拒绝了,尽管她觉得这个男人好幼稚,但是她的心久久不能平复。
冲冠一怒为红颜,为了她,有人居然愿意做到这种程度。
她年轻漂亮,她学历顶尖,她工作优渥,她聪明能干。
沈追觉得世间的一切善意她都当得起,只是两个人不那么合适了——他不喜欢强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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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追想去追她,但电话响起,沈语画的声音很微弱:“哥,你能不能来医院接我一下”
沈语画在晚自修的课上晕倒了,她遗传了妈妈的心脏病,只是程度轻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