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5(2/3)

迷迷糊糊,我仿佛感觉到他在亲吻我的额头,脸上湿湿热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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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哭起来可怜兮兮的小矮子,让我一度感觉十分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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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上了战场,偶尔在记忆里翻出来,都会笑一笑。

但家里只有我和他时,他却极少在笑,经常一个虫盯着角落发呆。

他褪去所有青涩,仿佛终于打磨完毕的原石。在一圈虫里,众星拱月,懒洋洋地眯眼抽烟。

他却把烟掐掉,笑骂一句:就一根烟,你们瞎起什么哄?

我向来是个诚实接受自己处境的虫,既然已经低如泥土,就没必要揣着云端上的高高在上。

他的随手指了我,把我抱在怀里。

我受不住那又呛又辣的烟味,忍不住咳嗽几声,旁边玩疯的虫起哄:这新来的是看不起我们二少,经理在一边将腰弓得更深,赔笑得更灿烂。

余轻的家是大面积的灰白颜色,房间摆设极少,显得十分空阔。

后来,我想,那时的他,就像被卷进洪水中,快要窒息的孩子。

每个周六晚饭时间,他总会消失,厨师只端来我一虫份的晚餐。

二十岁的余轻,却像个面对广袤世界不知所措的孩子。

过了有小半个月,他才要了我。

bsp; 然后,他一下子丢掉花,哭着跑开。

事后,我听同学坦言,才知道那居然不是他们准备的恶作剧。

余轻真的很可爱,在会所包厢里,灯光乱闪,烟雾缭绕,都掩饰不住他的光彩。

他亲得我身上满是吻痕,做到我脱力昏迷。

我在他家中的日子,平淡而无聊。

我开始以为他是出去玩乐,他却总会在两个小时后赶回来,一言不发,紧紧抱住我,那是我们最亲密的时刻,比行欢更要亲密。

他要求我叫他“主虫”,但我在心里私底下仍然叫他余轻。

二十岁的年纪,对于平民来说早就撑起了当家的责任。

然后,搂紧我,和经理说:这虫我要了,一会送到我家里去。

于雌子而言,必然经历的充斥痛楚的初夜,我却一无所觉,只有舒服。

他和别虫玩乐时,嘴角总是一抹嘲讽的笑。

那一刻,他显得很孤独,仿佛没虫能走进他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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