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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

九月初,天气燥热沉闷,男人没穿工作服,而是穿着一件破旧的浅蓝色的长袖衬衫,挽起袖口,露出麦色的皮肤,手臂处的线条利落而流畅。

那件衬衫是真的破旧,门襟处还有一大摊污渍。而且很大,一点也不合身。就像是一块破布包裹在男人身上。下/身是一条黑色的长裤,宽大的裤脚将他脚上那双老人鞋遮盖地严严实实。

她的眼神扫了扫,自上而下,心想这小哥的画风可真新奇。

她接过那份快递,扫了一眼上面的信息,是她的凉鞋没错。

“没笔吗?”她突然意识到自己无从下手。

“没有。”男人摇头,挠挠头,“第一次送,不知道要随身携带笔。”

吴桐雨:“……”

不知道要随身携带笔?

快递小哥送快递居然都不知道要带笔?她觉得她真是越来越看不懂这个世界了。

好吧,看在你是第一次送的份上原谅你了。

“没事,我包里有。”她从自己的大包里掏出一支黑色的签字笔利索地签下自己龙飞凤舞的大名。

“辛苦你了!”她将回执单撕给男人诚挚道谢。

终于等到你!我美美的凉鞋。她捧着东西一脸满足。每次签收快递的时候,吴桐雨都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男人收好回执单,说:“不客气。”

说完不再逗留,转身就走。

吴桐雨目送他的背影下楼,转角处他只剩一个浅蓝色衣角,她突然叫住他:“哎,你等等。”

他扭过头来,目光定在她身上,皱了皱眉,“还有事?”

“你贵姓?”她绞着手指头,笑得有些谄媚,“还有,能帮我把门口这袋垃圾带下楼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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